增訂並修正華僑身分證明條例條文
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十二月二十三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10400149631
號令修正公布第 4、5、7、10、11、13 條條文;並增訂第 15-1 條條
增訂並修正華僑身分證明條例條文
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十二月二十三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10400149631
號令修正公布第 4、5、7、10、11、13 條條文;並增訂第 15-1 條條
增訂並修正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條文
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十二月十六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10400146761
號令修正公布第 2、6、20、30、31、33、36、53、57、61、84、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