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釋「土地稅法」第30條規定

 

中華民國102年6月17日台財稅字第10204567880號

權利人以原土地所有權人之繼承人為被告提起請求土地所有權移轉登記訴訟案件,該繼承人於法院判決確定後死亡,嗣權利人依該判決申報土地移轉現值時,其申報移轉現值之審核,應以該繼承人死亡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部  長 張盛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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