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修正存款保險條例條文

 

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二月四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10400012431  號令修
正公布第 2  條條文

第 2 條    本條例之主管機關為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arrow
arrow

    行動學習網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