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Dec 07 Wed 2016 1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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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中央法規】刪除環境用藥管理法條文
- Nov 30 Wed 2016 1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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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修正中華民國刑法條文
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十一月三十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10500146931
號令修正公布第 5 條條文
第 5 條 本法於凡在中華民國領域外犯下列各罪者,適用之:
一、內亂罪。
二、外患罪。
三、第一百三十五條、第一百三十六條及第一百三十八條之妨害公務罪。
四、第一百八十五條之一及第一百八十五條之二之公共危險罪。
五、偽造貨幣罪。
六、第二百零一條至第二百零二條之偽造有價證券罪。
七、第二百十一條、第二百十四條、第二百十八條及第二百十六條行使第
二百十一條、第二百十三條、第二百十四條文書之偽造文書罪。
八、毒品罪。但施用毒品及持有毒品、種子、施用毒品器具罪,不在此限
。
九、第二百九十六條及第二百九十六條之一之妨害自由罪。
十、第三百三十三條及第三百三十四條之海盜罪。
十一、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之加重詐欺罪。
- Nov 30 Wed 2016 1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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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法規】修正國民年金法條文
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十一月三十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10500146921
號令修正公布第 16 條條文
第 16 條 保險人於被保險人未繳清保險費及利息前,得對被保險人暫行拒絕給付。
但被保險人經依前條第一項規定分期或延期繳納者,不在此限。
前項暫行拒絕給付期間內之保險費仍應計收。
保險人核發各項給付時,應將被保險人因繳款單開立及繳納時差而尚未逾
繳納期限之保險費、逾期繳納保險費所應計收之利息,由發給之保險給付
中扣抵,並計入保險年資。
- Nov 30 Wed 2016 1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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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中央法規】增訂國軍老舊眷村改建條例條文
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十一月三十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10500146891
號令增訂公布第 22-1 條條文
第 22-1 條 依前條第一項及第三項規定註銷眷舍居住憑證及原眷戶權益之眷戶,於強
制執行完畢前,經主管機關以書面通知之日起六個月內,自行配合騰空點
還房地者,按點還時當地地方政府舉辦公共工程拆遷補償標準,由改建基
金予以補償,最高不得超過其原改建基地內原階坪型之輔助購宅款金額,
並得價購或承租原規劃改建基地內二十八坪型以下之零星餘戶。
前項於本條例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十一月十一日修正施行前,經主管機關
書面通知,配合騰空點還房地者,亦同。
前二項眷戶及其共同生活者,主管機關應協調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依其意願於六個月內視就養機構設備容量,以自費方式,予以安置;其
實施辦法,由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定之。
- Nov 30 Wed 2016 1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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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中央法規】修正礦業法條文
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十一月三十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10500146981
號令修正公布第 69 條條文
第 69 條 未依本法取得礦業權私自採礦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
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金。
法人之代表人、代理人、受僱人或其他從業人員,因執行職務犯前項之罪
者,除處罰其行為人外,對該法人亦科以前項之罰金。
- Nov 30 Wed 2016 1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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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中央法規】修正商標法條文
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十一月三十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10500146951
號令修正公布第 98 條條文;施行日期,由行政院定之
第 98 條 侵害商標權、證明標章權或團體商標權之物品或文書,不問屬於犯罪行為
人與否,沒收之。
- Nov 30 Wed 2016 1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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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中央法規】修正著作權法條文
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十一月三十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10500146961
號令修正公布第 98 條條文
第 98 條 犯第九十一條第三項及第九十一條之一第三項之罪,其供犯罪所用、犯罪
預備之物或犯罪所生之物,不問屬於犯罪行為人與否,得沒收之。
- Nov 30 Wed 2016 1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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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中央法規】修正光碟管理條例條文
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十一月三十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10500147101 號
令修正公布第 15、17 條條文
第 15 條 違反第四條第一項規定,未經許可從事預錄式光碟之製造者,應令其停工
、限其於十五日內申請許可,並處新臺幣一百五十萬元以上三百萬元以下
罰鍰;未停工或屆期未申請許可者,應再次令其停工,並處新臺幣三百萬
元以上六百萬元以下罰鍰;再不遵從者,處一年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得併科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上六百萬元以下罰金。
違反第四條第二項規定,未申報從事空白光碟之製造者,應限其於三十日
內申報,並處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上六十萬元以下罰鍰;屆期未申報者,應
按次處罰至完成申報為止。
專供製造第一項預錄式光碟之製造機具及其成品、半成品,不問屬於行為
人與否,均得沒入之。
- Nov 30 Wed 2016 1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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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中央法規】修正能源管理法條文
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十一月三十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10500146971 號
令修正公布第 20-1 條條文
第 20-1 條 未經許可而經營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能源產品之輸入、輸出、生產、銷售
業務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下罰金
。
- Nov 30 Wed 2016 1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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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中央法規】修正公路法條文
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十一月三十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10500146911
號令修正公布第 75 條條文
第 75 條 汽車所有人不依規定繳納汽車燃料使用費者,公路主管機關應限期通知其
繳納,欠繳金額累計達新臺幣九百元以上者,處新臺幣三百元以上三千元
以下罰鍰,並停止其辦理車輛異動或換發牌照。
- Nov 30 Wed 2016 1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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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相關法規】修正預算法條文
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十一月三十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10500146941
號令修正公布第 28、29 條條文
第 28 條 中央主計機關、中央經濟建設計畫主管機關、審計機關、中央財政主管機
關及其他有關機關應於籌劃擬編概算前,依下列所定範圍,將可供決定下
年度施政方針之參考資料送行政院:
一、中央主計機關應供給以前年度財政經濟狀況之會計統計分析資料,與
下年度全國總資源供需之趨勢,及增進公務暨財務效能之建議。
二、中央經濟建設計畫主管機關應供給以前年度重大經濟建設計畫之檢討
意見與未來展望。
三、審計機關應供給審核以前年度預算執行之有關資料,及財務上增進效
能與減少不經濟支出之建議。
四、中央財政主管機關應供給以前年度收入狀況,財務上增進效能與減少
不經濟支出之建議及下年度財政措施,與最大可能之收入額度。
五、其他有關機關應供給與決定施政方針有關之資料。
- Nov 30 Wed 2016 1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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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技術與醫檢醫護】修正醫師法條文
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十一月三十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10500147111
號令修正公布第 28 條條文
第 28 條 未取得合法醫師資格,執行醫療業務者,處六個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得併科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上一百五十萬元以下罰金。但合於下列情形之
一者,不罰:
一、在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醫療機構,於醫師指導下實習之醫學院、校學
生或畢業生。
二、在醫療機構於醫師指示下之護理人員、助產人員或其他醫事人員。
三、合於第十一條第一項但書規定。
四、臨時施行急救。